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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檢察官也會搞烏龍!>

某一次開毒品的庭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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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檢察官也會搞烏龍!>

某一次開毒品的庭,

法官問檢察官起訴要旨,

檢察官稱依起訴書所載~

法官問:辯護人(就是k)有何意見?

k:經過比對偵查卷宗,

檢察官起訴書針對我這個被告起訴了十幾個犯罪事實,

可是勒,其中有七八個錯誤~

第一個犯罪事實部分,時間寫錯了,

第三個犯罪事實部分,毒品重量不對,

第n個犯罪事實,寫說被告承認犯罪,

可是筆錄裡被告沒有承認這一條,balabala~

(我不認識偵查檢察官,可是這個起訴書寫得太草率勒,

我才看三十分鐘就挑出七八個錯誤~)

法官(轉頭問檢察官):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?

檢察官鐵青著臉:我回去再確認~



其實也不能怪一審開庭檢察官,案件不是他辦的,

台灣目前的制度是,偵查階段的檢察官只負責到起訴,

到法院就由其他檢察官接手,

有時就會發生這種事情,

偵查檢察官隨便辦隨便起訴,

一審檢察官開庭被律師釘得半死,很沒面子~

(那些辦案草率的檢察官,真應該自己上來一審開庭的,

他就知道自己有多草率勒!)



後來這個案件一審檢察官很辛苦的更正了好幾次起訴書,

真是難為他了~



結語:

一般人開庭看到檢察官就嚇得半死,

但是勒,檢察官也是人,也會犯錯,

律師的工作就是把這些錯誤挑出來,

(當然,律師有時也會犯蠢,這時就是檢察官大肆進擊的時候勒~)

反正大家互相漏氣求進步,

至少法官看到兩邊意見後比較可以得出持平的結論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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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:台大法律系(1993~1997) 經歷: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遠拓法律事務所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: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(獨立執業)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00號7樓 (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) (捷運蘆洲線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直走300公尺) 電話:2773-5218 傳真:2773-5208 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, 請多指教! 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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